绍兴护士招聘 绍兴市人民医院招聘2023
2015年7月浙江绍兴越城区迪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迪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护理专业,护士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有相关医院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日期: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
2、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迪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舜江路2号五云村委二楼)
4、联系人:孔女士,*:88121562(13095666836)
5、报名时请本人随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对应聘资料审查通过者,我们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事宜。
(三)聘用
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2022绍兴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士,2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绍兴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年龄在35周岁内,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街西108号,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0575-85550390。
3.面试由医院组织,时间2月8日下午2:00。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录用: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2015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度上虞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92名,区级医院分院25名,基层医疗单位43名;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1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如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按资格审查合格数的80%(四舍五入)确定招聘计划数,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另行制订公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区级医院卫技岗位: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
区级医疗卫生单位非卫技岗位: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者。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卫生进修学校,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5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本区卫生系统内编外用工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8名的按1:2,9—15名的按1:1.5,16—25名按1: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合格。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有相应执业资格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由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报考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区级医院分院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的,按报考单位和岗位择优聘用。报考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先按岗位择优聘用,如已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聘用;如遇原单位满编的和未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另行制订。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2、被聘用的2015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5年7月30日前转入。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现不合格者,在发文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见习(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期满后,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不再续聘。
5、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聘用到除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崧厦镇、小越镇五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章镇镇、丰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基层医疗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代偿,学费代偿标准: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其中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40%,取得相应执业(职称)资格、服务期(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满后补助60%。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不能出具聘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的;
5、不服从安排的。
(二)存在《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当年度不予聘用。
(三)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四)见习(试用)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职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后予以辞退。
*: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上虞区人民*门户网:(**shangyu.gov*)
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syrc*)
上虞区卫生局网:(**sysws.gov*)
附件下载:
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报名注意事项.doc
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笔试卷说明.doc
本文链接:http://www.loijie.com/html/87958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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