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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泄不通》肉车?《水泄不通 金银花》

帮我找下《匈奴两千年祭》的原文和翻译啊~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

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

绝人之材,淹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

——龚自珍

三天三夜,火车轰鸣着终于越过黄河,将西安和兰州人称之为“塬”的一座座巨兽般的*土山包甩在了身后,然后如同一张紧绷的弓背,缓缓地行驶在古浪峡口之中。

这就是当年匈奴祖先依凭东拒大汉的天然屏障,峡侧峰岭上那还依稀可见的秦汉时之长城*墩,似乎在向我展示着两千多年前那一场场浴血堆尸的战争。从史料中得知这座著名峡口曾阻挡过东进中原的匈奴马队,也曾阻挡过霍云病西进的大军。

半个多小时后,火车长鸣一声,笔直向西奔驰,车窗两侧顿时豁然开朗:遥望西北,片片葱碧的开阔绿地一望无际;极目西南,祁连山蜿蜒西去。虽是夏季,其峰顶冰雪依然如一条起舞的银龙,自苍宇游动而来。

终于到了。

这就是数千年前曾诞生和养育我们华夏另一伟大民族匈奴先祖的圣地――狭长而辽阔的河西走廊。河西走廊因位于黄河之西,又夹处在青藏高原北缘的祁连山脉与蒙古高原之间的一条长约1000多公里,宽数十至数百公里,形似走廊地带而得名。它曾是中原通往西域,沟通同大陆三大洲国际经贸的最重要通道。其重镇武威史称:“河西都会,襟带西蕃,葱右诸国,商旅往来,无有停绝。”一千多年之前,就人东西方精神、物质诸文明在这片土地上交汇。

大约在公元前18世纪以前,远古洪荒时的夏商年代,一个很了不得的被后代史学家称之为淳维的王子,因父王的过错被同宗族人逐出了中原。怀着对故乡的怀念和对族人的仇恨,王子带着他的妻妾和仆人开始了永恒的放逐。茫茫无垠的蒙古大漠与草原,从此有了几缕流动着的炊*,他们驱赶着为生存而驯服的山羊、野马,从阴山脚下远涉西伯利亚,又自西伯利亚追逐水草和太阳奔往天山。终于有天,在他们勇敢地穿越了蒙古草原南面的一大片*亡沙漠之后,惊喜地发现了这片一望无际的平原绿洲。

自此,河西走廊开启了人类文明的始端。

王子的后裔们,快乐地在这片水草肥美的草原上生息繁衍,他们把南面那如同一个巨大屏风的山腾拜为天赐之山(祁连是古匈奴语天的意思),山上的雪水无私地滋润着这片肥沃的土地,古浪峡口以其无比峻险隔断了东眺不远的中原。

千余年后,一个被中原人称之为“戎”或“匈奴”的民族在这里崛起了。广阔的蒙古草原,肥沃的辽东黑土,凡他们祖先流浪过的地方,都成了他们的领土。这个马背上生存、河西走廊养育的欧亚第一个游牧民族开始剽悍的向世人,向那些曾放逐过他们祖先的中原人,证明着他们的存在。

公元前235年,游牧于河西走廓及蒙古草原上与世无争的匈奴民族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不管一代代历史学者怎样评价这个民族,在我翻阅了诸多史料之后,我坚信在此之前他一直是个无为而治的民族。就像吉普赛人一样过着天人合一的生活。他那野性的剽悍的令周边*为之颤栗的铁骑,是他蒙受强邻的无缘入侵和杀辱之后才出现的。

东方,那个一统中原六国的秦皇赢政大手一挥,十几万大军在大将蒙括的指挥下,迅速侵占了属于匈奴人的蒙古高原以南的河套及鄂尔多斯地区,然后竟像构建自家院墙那样把战国时诸国长城筑连一线,使之东走辽东,西迄临洮,迤逦万里。将在这里游牧民千余年的匈奴人北逐阴山(象放逐匈奴人祖先一样,新的中原帝国又北逐着他们的子孙,而西方恶邻月氏国则趁火打劫,借秦兵之势,举倾国之兵,一举将早已垂涎的、匈奴人视之为生命摇篮的河西走廊占领,并恬不知耻地举国迁入。

此时匈奴人东有强大的东胡,西有仇敌月氏,南有无道强秦,,恶邻*境,鹰窥虎视。在此民族生存系于一旦之际,一个伟大的民族英雄――昌顿(音莫毒)诞生了。

短短几年中,这个伟大的民族英雄统领着匈奴这个涣散的游牧部落走上了一条自强自尊的道路。他将四下逃散的各部人们召集到新迁建的单子庭(今蒙古国首府乌兰巴托),以无比的激情召唤起族人的自尊。他制定了简单的法律和全民皆兵的国策,并一步步展开了他顽强复兴的雄图。

史书对此时的匈奴人是这样描述的:

“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肉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岁正月诸王小会单于庭,祠五月,大会笼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带林,课校人畜计。其法拔刃者*,坐盗者不入其家。有罪,小则轧,大则*。狱久不过十日,一国之囚不过数人……”

数载之后,人均习其射,壮则为甲骑的匈奴铁骑在这个划时代伟人的率领下,以其摧锋锉锷般的狂飚,席卷着整个欧亚大陆,使所有侵略过和轻视过这个民族的周边*,无不为之惊寒颤栗。

刚刚建立的中原大汉王朝,也无可奈何地继承了秦始皇遗留给他们的宿债,承受了令大汉民族蒙羞千载的奇辱,而曾侵占过他们视为生命发源之地的月氏国,几年后,国破家亡,举国逃窜于数千里之外的天山之西。

冒顿,这个一生充满传奇与神秘色彩的匈奴民族英雄,在其敌对的大汉朝史学家太史*马迁笔下,也是很有几段脍炙人口的故事。

在冒顿刚刚登上大单于宝座之时,国力不堪,危伏四走,其时西侵南夺,强大的东胡国又视为一块人皆可食的肥肉。

“冒顿即立,时东胡强,闻冒顿立,使使谓冒顿曰:‘愿得先王之千里马。’冒顿问群臣,群臣皆曰:‘此匈奴宝马,勿予。’冒顿曰;‘奈何与领国爱一马乎?’遂与之。倾之,东胡以为冒顿畏之,使使又谓之曰:‘欲得单于阏氏(音严支皇妃也)’冒顿复问左右,左右皆怒曰:‘东胡无道,乃求阏氏!请击之!’冒顿曰:‘奈何与邻国爱一女子乎?’遂取所爱阏氏予东胡。东胡王愈骄,西侵。与匈奴中间有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瓯脱(戎边的战壕),东胡使使谓冒顿曰:‘匈奴与我界瓯脱外弃地,匈奴不能至,吾欲有之。’冒顿问群臣,或曰:‘此弃地,予之。’于是冒顿大怒曰:‘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人?’诸言予者,皆斩之。冒顿上马令国中居后者斩,遂东袭东胡,东胡初轻冒顿不为备,及顿兵至,大破东胡,灭其国。”

真不愧司马迁之大手笔,一个气吞天地、威震四海的一代帝王跃然眼前。试问*数代王朝有如此胸怀,发如此天威者安有几人?

每读匈奴列传至此,无不掩卷击案:想两千年后之*民国时,亦如冒顿先祖之当初,列强虎势,东胡强胜,弹丸无耻日本无义之国,鲸吞蚕食,步步紧*,一致侵占了大半个*。怎不天降一个如此之伟人,发华夏天子之威,率*数亿之众,灭日本弹丸之国呢?

是时代变了,是世无英雄,还是我们这个曾经伟大过的民族缺少了那些滋生热血英雄的土壤呢?

在击灭那个有些令人万分生厌的东胡之后,勇猛的匈奴马队并没有迟缓他们的驰骋。在伟大的冒顿单于率领下他们如同千百万个西天逐日的夸父,狂飚似地卷到了他们心中的圣地――河西走廊。

史料没有准确记载这场生*,存与亡的复仇战争。究竟打了多久?只知道那个乘人之危的月氏国,从此在天山以东的大陆消失了。冒顿并没有太多地难为这个夺他祖育之地的部族,只是将他们像驱赶羊群一样赶到了天山以西(现在的阿富汗的周边地区),叫他们发誓,永远再也不敢东赿葱岭(天山),而月氏国国王那颗贪婪的头颅却做了冒顿单于的夜壶。

这个近乎残忍的玩笑却在七十多年后,为*民族创造了一个家户喻晓的杰出*家,那就是打通丝绸之路的张骞。据史实记载,实际上汉武帝刘彻第一次派张骞出塞的目的,就是西联月氏共击匈奴,那是在冒顿早已作古的数十载之后,当汉武帝得知当年冒顿单于在击走月氏国的同时,将其国王的头颅做了夜壶的故事之后,立募能者为使,西寻月氏国共击匈奴。张骞以郎中而入选,经过千难万险才找到那个远迁天山之西的月氏,但无论这个大汉使臣做如何激动之游说,终也没能激起这个月氏国再击匈奴的决心,可是张赛因被囚于河西十三载的经历,却给匈奴带来了远远超过月氏国共同参战的危害。

击溃月氏,夺回故地,匈奴人民欣喜若狂。辽阔的蒙古草原,蓝天白云之下,人们驱赶着羊群奔向南方。西域诸国来往的驼队商旅,使古老的茏城、休屠王城再显往日的繁华。(茏城又名卧龙城,汉时称姑藏城,《晋书》:“姑藏城本匈奴所筑地,南北七里,东西三里地似龙形,故名卧龙城,乃匈奴祭其先祖、天地之处。”其址考在现武威市西北2公里处。)千里河西走廊一片生机。人们载歌载舞,耕耘着祖先留给他们的片片绿洲。

又过了数年,大约公元前210年左右,冒顿单于的铁骑又西并楼烦、白羊、北服浑窳、屈射、丁零、隔昆、新犁诸国,南破长城,收回秦时蒙括所夺的河套等地。至此,一个强盛的,一统千胡百国的匈奴王朝与中原大汉王朝同时登上了亚欧大陆统治者的舞台。史称:“北有引弓强国,南有冠带之邦”

如果你拓开《*历史地图集》,你会发现,此时,秦末汉初的匈奴版图是绝不小于华夏大汉王朝的。鼎盛时期的大汗匈奴,南扼雁门、上郡、朝那、代州、东领朝鲜,北平右、上谷,西控黄河以至天山,北至北海,(现俄罗斯境内贝加尔湖)所控之地横跨了欧亚大陆。

但遍阅《史记》、《汉书》,我们也惊异地发现,这个被历代汉人称之为最具掠夺侵犯的民族,即便是在他最鼎盛时期,所谓对中原王朝的侵略,也不过是夺回了秦初被蒙括圈去的失地。匈奴鼎盛时期,正是中原刘项大战之际,其北方边境形同虚设,如果不是冒顿单于耻于做趁火打劫之小人,那么当时又有谁能挡住他南下的马蹄呢?

我们只知道,在西汉建立数年之后,我们这个伟大的冒顿单于才不慌不忙地率兵南下,向中原大汉王朝讨一个曾经有失过的公道。他先围马邑,再攻太原,但却都是攻下就走,并没有占领任何一座城池,他是在等一个对手,等待那个他认为可以称之为对手的、也是马背上打下江山的汉高祖刘邦出战。

公元前199年初冬的一天,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冒顿单于,终于在他的行军宝帐中得知了一个令他振奋的消息:已经平定所有内患的大汉高祖刘邦亲率精兵三十二万,御驾亲征,要与他这个北国胡首一决雌雄了。

这是一场公平的较量,双方各有三十余万兵马,刘邦领兵于晋阳,冒顿屯兵于代州。但对峙月余均没有冒然出击。刘邦数次使人探侦匈奴兵马虚实,每每只见羸弱残兵,自认为能把握战机的刘邦终于坐不住了,他亲率大军对冒顿发起了进攻。可是他的三十二万大军还没有攻到代州,就被冒顿早已伏好的三十多万精骑拦腰斩断,将刘邦及先头兵马围于平城(大同)白登山七天七夜,给世界战争史上留下了著名的“白登之围”战役。

白登山,那个马背上夺得整个中原的大汉皇帝,惊恐地望着山下他从未见过的阵势:鼓角声中,冒顿近四十万铁骑按五行之说,列阵于白登山下,其东方青甲青骑耀青旗,其西方白甲白骑耀白旗,其南方红甲红骑耀红旗,其北方则皂甲皂骑耀皂旗。呐喊声中,白登山被四色铁骑围得水泄不通,刘邦的十万余后队步兵早逃得无影无踪。

七天七夜中,刘邦如落网之雀,丧尽一切昔日威风,百般无奈之际,伙同那个有盗嫂之名的陈平,又耍起了他的无赖伎俩,用了一个世不得传的诡计(《汉书·陈平传》:“用计甚密,世不得传。”《汉书·扬雄传》“高帝困平城,七日不食,卒其所以脱者,世莫得而言。”颜师古注曰:“因其用计甚丑陋,固不得传”)究竟用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诡计,刘邦和陈平不敢说,史学家羞于说,这成了历史上一个悬案,但其中有一件事却流传下来了:刘邦、陈平曾走过裙带关系这条路,他先后遣使者多次进见冒顿的阏氏大送其礼,最后一次是将汉宫最美丽的宫女画像送给阏氏并说:“你如果还不劝冒顿单于退兵,我们汉王就准备将这些美丽的女子送给单于大王,到那时可别怪这些美女争去了冒顿对你的宠爱……”

我想面对这样的对手,冒顿单于是大失所望了。七天七夜之后,在刘邦签下每年向大汗单于进贡献美(和亲)的山下之盟,冒顿终于网开一面,放这些远不是他对手的男女们下山去了。

此后直至刘邦去世,冒顿再也没有兵临大汉,而是每年在他那单于龙庭中享用着臣伏的南朝送来的艳美贡品,他不喜欢和不是对手的人开仗。

当到了吕后篡位夺权的时候,已是有些寂寞的冒顿却又突发奇想,写一封恣意戏弄和羞辱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的信,遣使臣送给了未央宫中指挥所有大汉男人的吕雉∶

“孤愤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陛下孤立,孤愤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娱,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语言轻薄,词语亵曼,竟是要娶这位新寡而权极一时的吕后为妻,两国共治,这对泱泱大汉是何等的轻蔑,这对那些一直尊用孔孟之教而治国的汉君人臣是何等的*辱啊!我想此后两千多年,凡汉室志士一直把早已湮灭了千余载的匈奴民族视为永久仇敌,与此事可能不无关联。

吕后接信后大怒,立即召陈平及樊哙、季布等大臣议斩其来使,发兵进击。樊哙当场请命说:“臣愿得精兵十万,横行于匈奴之中”而季布却对吕后说:“应该把这个吹牛的樊哙斩首,才几年前汉兵三十二万,樊哙为上将军时,匈奴围高帝于白登山,樊哙不能解围救高帝于水火,使天下百姓唱出了:‘平城之下亦诚苦!七日不食不能弯弩。’今歌谣之声犹闻于耳,伤病者还没有痊愈,而樊哙却扬言以十万兵击败匈奴,这是当面在欺骗你呀!”季布一番话说得樊哙汗渐无言,吕后默默点头。这位以强悍而著名的女皇不无屈辱的亲笔给冒顿写了这样一封回信,并派最高级别的使臣张泽亲自给冒顿送去:

“单于不忘敝邑,赐之以书,敝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淤,敝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也只有冒顿这样的潇洒的伟人奇男儿,才可能令吕后这样的女人写下如此屈辱的回信。这段史实,千百年来一直压抑得华夏文人志士难以翻身,又怎能不令那些历朝历代的忠臣们切齿呢?就连一千三百多年后,南宋的民族英雄岳飞不也是要“渴饮匈奴血”吗!

大约到了公元前130年左右,在冒顿单于已去世50多年后,一个文韬武略还可与冒顿媲美的年轻皇帝终于在中原大汉登基了。

三四个朝代的革兵息马,大汉王朝已是马肥南山,仓禀充实了,可是大汉王朝以女色易苟安也已是近七十余载了。这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天子,登基伊始,就用他那充满仇恨的目光注视起北方那个令他祖先蒙辱的民族:“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

汉武帝建元二年秋,长安上林苑建章宫中,目送着又一批艳丽的汉家宗室女,在凄泣声中被匈奴使者带走,年轻的汉武帝刘彻再也不能忍受这自大汉创基以来就订下的屈辱之盟,一剑望案几砍去:“自此之后,再有言和亲者斩!”

此后近三百年里,两个原本同根的民族为了统治者的尊严,在整个欧亚大陆上展开了一场生*存亡的搏斗。

而决定这场近三个世纪的战争胜负的焦点还是以河西走廊的得失而决定的。

从史料中我们不难看出,自元光二年,汉武帝遣韩安国、李广、卫青等首领首次出击匈奴的近十年大战中,战场基本上是在辽东上谷及河套地区展开的,双方大小战斗近百起,各有胜负。大汉王朝集七十余载的国力,虽将秦将蒙括得而复失的河套地区抢回,却又丢失了上谷造阳等地,一直到公元前120年,十三载出使西域的张骞归汉,才使战争出现了决定性的转机。

参照史料,我们不妨用这样的文字来描述一下这段往事:

公元前120年冬,度安驿的快马给汉武帝及文武百官们带来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消息———十三年前出使西域邀月氏共击匈奴的使臣张骞归来了!

未央宫外,仅供皇帝进出的大门洞开了。

承明殿中专供朝臣议事在堂门打开了。

当张骞颤栗地登上殿堂时,汉武帝早携文武百官出迎,望着这久违了的大汉宫门,望着已入中年更具威仪的武帝刘彻,张骞轰然伏地,膝行数丈,泣而奏道:

“陛下,臣有辱使命,出使西域十载有三,跋千山涉万水,两度被匈奴拘囚,几经丧生。陛下赐千金百人随我出使,今匹马单人而还。臣于匈奴处不能*节,于月氏有辱使命,十三载劳而无功,请陛下治罪。”

武帝亲手将张骞扶起,接过那杆已磨得只剩劲节的、代表着大汉皇帝威仪的汉节,望着这个十三年前如同雄师一般而现今虬须苍发的张骞,武帝感动了:“十三载匪囚,九*一生,汝今能持节以归,当何罪之有?”

武帝挽着张骞的手,登堂入殿。

大殿内,张骞陈述了月氏国不敢出兵的缘由后,将一捆详细记载河西走廊地形的羊皮呈了上去,并奏曰:“臣虽不能说服月氏出兵,但十载被囚,困居河西,却将整个河西地图绘好,将这个天堂之地献给陛下!”接着,张骞详细地为武帝讲述了他在河西走廊的所见所闻:从雄伟壮观的茏城休屠王城到匈奴族人图腾的神灵——祭天金人。从那辽阔的绿州盛产的源源不断供给蒙古战场的粮食,到西域诸国通往这里的繁荣的贸易……“陛下,欲联西域,必通河西;欲固长安,必占河西;欲破匈奴,必得河西呀!”

无疑,是张骞的归汉,是张骞的一番哲理,才使得武帝如梦初醒。此时那一张详尽的河西走廊地图,在武帝看来犹如一片片飞来的捷报。

第二年春天,史书是这样记载的:

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元狩二年。

三月,汉骠骑将军霍去病,率数以万余骑出陇西迂道击河西匈奴,纵入焉支山千余里,历五王国,杀折兰王,斩卢侯王,执混邪王子,及相国,夺休屠王祭天金人。

六月,天大赤,日食于西,赤地风暴,月余乃上。

七月,霍去病复与合骑侯公孙傲以五万精骑,再击河西。霍去病渡黄河、翻祁连山。涉居延泽入河西腹地二千余里,挥师东进,灭匈奴一十二小蕃国,毁休屠王庭,虏单桓,并俘诸王及王子、相国、都尉、将军一百二余众,斩胡首三万一千余级。

霍去病两战定河西,河西走廊的丢失,使匈奴王国受到了致命的打击,维系着整个蒙古草原铁骑将士们的粮食基地被毁灭了。又适逢大旱,百日无雨,茫茫的大漠荒原到处是一片片渴饿倒地的牛羊,整个*经济猝然崩溃。祁连山下,居延河畔,到处涌动着向塞外迁徙的匈奴,凄凉的胡笳,呜咽的羌笛,伴唱着阵阵悲歌:

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繁息。

失我焉支山,使我女儿无色颜。

夺我金神人,使我不得祭于天。

这年深秋,河西走廊西部的首领混邪王在重重压力下,无力再战,诱杀了不愿投降的休屠王,虏获了他的阏氏及太子——就是那个在三十多年后成为汉武帝托孤的重臣金日,向大汉王朝投诚了。

至此,整个漠南再无王庭,河西走廊这块宝地从此进入了华夏大汉的版图.汉武帝在河西设立了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并以此为基地,连同西域诸国,向流亡在北漠草原上的匈奴发动了一次次毁灭性的打击。

毕竟是一个有数千年根基的剽悍民族。汉武帝在他五十三年皇帝生涯中,举倾国之兵,选绝世帅才,打了四十六年的战争,终是没能亲眼看到这个令他祖先蒙辱的民族消失。这个逞尽文韬武略的大汉皇帝在他有生之年,虽然尽夺失地,侵吞河西,但当瞑目之时,他的大汉王朝也随着他几十年的穷兵黩武而渐入民变土崩之中了。

失去了根据地的匈奴人,还顽强的守着北漠最后一片领地,并时不时的试图出击河西。以至在汉武帝去世的五十多年后,于元帝时期,双方又立下了和亲之盟,著名的王昭君出塞,就是在这个年代发生的,这是双方共同的利益需求。他们各自吮吸着残酷的战争给他们创下的难以愈合的伤口。

伤痕累累的大汉王朝的臣民开始反思了,人们思考辩论着,这场由司马迁称之为与秦始皇相差无几的汉武帝发动的这场百余年的战争究竟值不值得?一百多年前,主父偃那篇著名的谏武帝伐匈奴书,再次引起了忧国忧民的臣子们的共鸣。

“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失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失务战胜,穷武事者,未有不悔者也。昔秦皇不听李斯之劝,使蒙恬攻匈奴——辟地千里,以河为境,发天下男丁,以守北河,暴兵露师十有余载,*者不可胜数,而天下男子疾耕不足以粮饷,女子纺织不足以帷幕,百姓靡敝,孤老不能相养,道路*者相望,盖天下叛秦之始也——”

建平四年,大哲学家,文学家杨雄在众多有识之士的推举下给哀帝这样一封奏书:

“臣闻六经之治,贵于未乱,兵家之胜,贵于未战……北地之狄,五帝不能臣,三王不能制……以秦皇之疆,蒙恬之威,带甲四十余万,然终不敢窥河西。七日不食,卒其所以脱者,世莫得而言也。又及高后之辱,为臣者皆可*节,但终遗书回之……至孝武即位,发倾国之兵,倾无量之费,役无罪之人,以百万之师摧饿虎之喙,连府库之财,填庐山之壑。虽得复地,以至匈奴震怖,然终未使其称臣……往时,屠大宛之城,蹈乌桓之垒,探姑缯之壁,籍荡姐之场,艾朝鲜之旃,拔两赿之旗,近不过旬月之役,远不离二时之劳,固已犁其庭,扫其闾,唯匈奴则不然,真*之坚敌也。三垂比之悬矣,前世重之兹甚,未易可轻也。”

但毕竟太晚了,与杨雄这篇奏折只有十年之隔,在几个文人的叹息声中,“国无一年之蓄,民无一日之诸”被臣民们所唾弃的西汉刘姓王朝就拱手让王莽窃居了,而王莽这个登基伊始就破坏和亲政策的“大善人”也没有在这把龙椅上坐多久。十五年之后,这座建立于西汉沙丘上的新莽王朝被绿林赤眉军轻轻一掘就全面塌弛了。

在大约又过一百四十余年,到了东汉和帝时期,盘守在漠北最后一部匈奴,在草原崛走的新秀——鲜卑人与东汉窦宪的夹击下,终于退出草原统治者的舞台,而远徒欧洲。

失去了疆域和王庭的匈奴人,基本上被分割成了四块:他们一部分流亡中亚;一部分滞留鲜卑;一部分汇入中原王朝的鼎革;而最后一部分在大漠坚守了近300余年的北匈奴却如同一个在东方坠落却在西方腾然升起的太阳,再放他那耀眼的光芒,将中世纪的整个欧洲渲染得一片血红。

公元374年,一支强大的骑兵如同一股突起的狂风,突然侵入了位于今于乌克兰一带的东哥特王国,他们快马利箭,来去如风,所到之处,东哥特*无不望风而逃。正如当时罗马一位史学家所描述:“他们是我们这里从未见过的一种人,好似飞将军从天而降,像一阵力量无比的旋风,所过之地寸草不留。”年迈的东哥特国王,还没弄清这如同天兵天将的劲旅来自何方,疆土就已失去大半,慌忙组织起来的*,如同秋叶一般被这股莫知其来的狂飙席卷。数月之间,东哥特王国就宣告投诚了。

这就是被东汉与鲜卑合力逐出草原的最后一部匈奴,他们没有向征服者臣服,而是举族西徙,途经中亚细亚,赿过乌拉尔山,流亡到了欧洲,在将息了不长时间后,就开始了他西征的第一仗,击灭了东哥特王国。

东哥特灭亡之后,西哥特人犹如惊弓之鸟,纷纷向外逃徙,把多瑙河一带肥美的沃土献给了这支来自东方的劲旅。

匈奴人占领了多瑙河流域之后,挥戈南下,向东西罗马帝国进军,直抵君士坦丁堡城下,代表着整个欧洲鼎盛的罗马王朝称臣了。从此,战败的东西罗马每年要向匈奴进贡黄金数千磅,并把大部分巴尔干半岛割让了。

公元444年,又一个强盛时期的匈奴王朝在多瑙河畔建立了。几十年中,这个新崛起的帝国的疆域东起咸海,西至莱茵河,南达巴尔干,北临波罗的海,他们那曾令整个东方为之颤栗的骁勇铁骑在欧洲重显往日雄风。一时之间,欧洲诸多王庭部落无不称臣纳贡。

这个领导着匈奴人再度中兴的大单于叫阿提拉,此时他已被冠名为匈奴大帝。公元450年,阿提拉又率兵进击西罗马,并一直打到了巴黎南面的奥尔良,直使罗马教皇亲自登门求见,才劝得阿提拉退兵。第二年,这个领导着匈奴人征服了欧洲的匈奴大帝去世了。此后数十年,整个欧洲才趋于和平,强悍的匈奴人也逐渐收起了他的野性,在多瑙河的中游(今匈牙利一带)定居下来。其剽悍则渐渐化入欧洲式的文明之中……。

当北匈奴的铁骑将多瑙河畔搅起阵阵尘嚣,马蹄将宽敞的古罗马大街踏起道道火星的同时,汇入中原鼎革,入迁汉地居住的南匈奴人,也在中原燃起了一把战火,把刚刚统一了三国的西晋王朝推翻。

西晋永兴元年,饱受汉人歧视,为晋朝统治者猜疑压抑的匈奴五部都尉(五个迁汉地的匈奴部落,分别为:刘氏、呼延氏、卜氏、兰氏、乔氏、郝氏。因匈奴与大汉近百载和亲,其王庭后裔多以母亲刘氏姓之。)在一个叫刘渊的左部都帅的统领下,高举起了反晋大旗,他被匈奴五部人民拥为大单于,建都离石(今山西离石),仅用了十余年的时间就尽占了北方,攻克洛阳,将西晋最后一个皇帝——怀帝赶下了龙庭,使中原大地出现了一个史称*、列国各据的局面。

驮着东西两汉,蹄踏着新莽、西晋两个*,飙卷起欧洲诸多民族大迁徙的硝*,一代天骄——匈奴这个曾经无比鼎盛的王朝在公元500年左右终于走完其辉煌的历程,像一颗无比耀眼的巨星,殒落在恒久的历史天空。

初一《骆驼寻宝记》课文原文

《骆驼寻宝记》

——哎,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无价之宝哪!

不知这位技蓝黑开叉大衣、穿雪白毛绒衬衫的燕子,从哪儿得到的这么一个叫大伙儿兴奋得睡不着觉的消息,到处传了开来,惹得大伙儿雄心勃勃,跃跃欲试,一分一秒钟都在想寻宝去。

大象背起两千斤*,举起长长的鼻子,迈开圆柱子般的大腿,不减当年爬山越岭,沿着林婆婆河出发,去弄清楚“鳄鱼吃什么东西”的那股劲头,像个开路先锋般地出发了,“寻宝去!”

花果山上孙悟空的一百零八代玄孙——金丝猴,他非常灵敏,听到这消息以后,马上穿起金光灿灿的丝绒袄,上水帘洞旁去摘下几十个香喷喷的水蜜桃,挠了挠腮,手往眉毛上一搭,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使出学会他老祖宗一个跟头翻上十万八千里的万分之一的本领,一纵身出发了,“寻宝去!”

比五层楼还高的长颈鹿,清早起来,在森林里高视阔步,慢腾腾地移动长腿,那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很像一位高贵风雅的行吟诗人。正当他抬起头,斯文地咬着一片阔叶子时,淘气的风孩子,鼓起了两腮,吹火筒般把这个消息吹进了他耳朵里。他眨巴了一下大眼睛,马上撒开四条长腿,一蹦一跳地奔起来,“寻宝去!”

穿一身黑衣裳的乌鸦,平时喜欢吵吵闹闹,“哇啦!哇啦!”地叫嚷,既不像杜鹃的夜哭,又不像鸱鸮的怪叫,谁都讨厌,咒骂她,“不吉利的东西!”虽然群众给她提过意见,可她有时候老脾气发作,按捺不住时还会“哇啦!哇啦!”地大喊大叫起来。她自知“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不如迁地为良,在大片黑松林旁的一棵高高的银杏树上,做了个窝儿,在此安家落户了。这回她运气好,住得高,什么声波总会最先听到。这样一个百年难以听到的好消息,她怎能憋得住,连忙“哇啦!哇啦!”地叫醒了她的丈夫和三个儿子,不顾旁边邻居们还在好梦正甜,一窝蜂似的飞出去,一边还“哇啦!哇啦”地叫,“寻宝去!寻宝去!……”

住在遥远北方的大黑熊,他在冬天来到之前,大显身手:爬树采野果,下水摸鱼、捉蛙,跑到田里去掰玉米棒子,冲向蜂窠里偷吃蜜,连路边的草丛也要抓上一把往嘴巴里塞,真是碰到什么便吃什么,比那狼吞虎咽还厉害,简直和蝗虫差不离,身体里全是脂肪,胖乎乎的,像一块黑岩石,就是偷吃懒做,不劳动,不锻炼,连房子也不会造,在朔风呼啸,白雪纷飞的当儿,急急忙忙胡乱地找个背风向阳的树洞,钻了进去,闭上眼睛“蹲仓”,人们说他是“冬眠”,懒洋洋地酣睡了一百零一夜,还以为春天远着呢,得好好地睡大觉。要是有人说他笨,其实不如说他懒,他蒙蒙胧胧、迷迷糊糊地也听到雀儿、鹊儿的声音,就是不肯从暖和的洞里拔出身子来,可是当他蓦然听到了“寻宝去!”这个消息时,别看他呆呆木木,傻头傻脑的,倒挺机灵,忙从洞里走出来,搔头摸耳的,那又胖又重的身体一下子霍地跳了起来,顾不得肚子饿,笨手笨脚地就跑了,“寻宝去!”

禽兽国里的飞禽走兽们,听到这个消息的,兴奋得要发狂,纷纷出动,前去寻宝,只有猪棚里酣睡的猪,还在睡他的好觉。

百兽之王的狮子,怎么能落后,他还要做皇帝不做,太阳已经升高了,不能再睡懒觉,他推醒了狮婆娘,驮着他们的小儿子,披头散发地闯出家去。那小狮崽子以为带他上杂技场去表演滚绣球,高高兴兴地,还不知道是去寻宝的哩。

被称为“大虫”的老虎: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地一表人材,不愧是个山大王。据说,有他在山里,那山顶、山腰、山麓和山谷,就寂静无声,连树上的蝉,溪边的蛙,洞里的蟋蟀,都吓得不敢出声。他这么一个大人物,肯定不肯错过这个好机会。他性子急躁,腾跃向前,几个虎跳就抢在狮子的前面,一丁点儿不谦虚,不讲文明礼貌,但是跟随在他后面的四只乖乖的小老虎,却是怪活泼泼的非常可爱。

金钱豹、大灰狼、独角犀,这些强横野蛮的家伙,也在争先恐后地快跑,都想寻到那个宝以后,就好吃、喝、玩、乐,舒舒服服地享福了。尽管他们还不知道这个宝是什么样儿的!那些和气的、安分守己的、平时害怕那豺狼虎豹的斑马、羚羊、梅花鹿和小白兔,想到宝贝的好处,也都忘记了危险,成群结队地寻宝去。

其中最有趣的是来自澳大利亚的大袋鼠,袋里盛着大小五个孩子,不辞辛苦,不怕劳累,不管山高路远,撑着两条有力的后腿,一蹦三米远地向前跃进,为的也是去寻到那个宝贝。

最可笑又可恨的是那身穿铁甲,嘴巴张得血盆似的,老是潜伏在江湖海底,一动不动的鳄鱼:它阴险、刁诈、凶暴、装*的样子。现在可大不同了,它和它的族类,不论是扬子鳄、美洲鳄、印度鳄、非洲鳄,这些丑八怪都发挥他们两栖的本领,快得像闪电般地登陆寻宝去了……

从丘陵、湖泊地带,通向沃野千里的大平原,在那条平展展的大道上,尽管路宽一百米,几乎给禽兽们挤塞得水泄不通。但见尘灰滚滚,*雾弥漫,真像人们习惯地所说的“千军万马”呵!只听得一片喧哗骚扰声:狮吼、狼嚎、虎啸、豹嗥、马嘶、驴呜,牛哞哞,羊咩咩,还有鸡喔喔,鸭呷呷,鹅和鸽的哦哦,咕咕……

轰动了整个禽兽国的这个特大新闻,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寻宝活动,是在禽兽国的历史上不曾有过的,这是一件空前的大事情啊!

现在,可以看得清楚:在这条长长的、阔阔的大道上,像流水般的寻宝大队的最末一个,是一匹跛脚的、一颠一跛地在走的双峰骆驼。

他头小,颈长,眼睛重睑,鼻孔裂开,不时地开闭,长得不好看,加上体躯高大,罩着褐色的毛大衣,实在是一副丑相。他缓缓地移动细长的腿,靠脚底的厚皮,走起路来很轻松,没有声音。他耐饥耐渴,经常背着沉重的东西,行万里路是拿手好戏。特别是在被称为“瀚海”的沙漠里走,稳稳当当的像条船。他经过长期的锻炼,有这样的一技之长,在禽兽国里成为出色的“马拉松”长跑家,人们称赞他为“沙漠之舟”。

奇怪!他为什么一额一跛地走?啊哟,他的一条腿怎么瘸了?这,生活在沙漠边缘的红柳、胡杨、沙枣和梭梭草,他们对他都一清二楚,风来时瑟瑟萧萧地称赞他,如果有谁诬陷他的’话,都愿意上法庭作证的。那回,要不是他太认真负责,忍苦负重,那条腿是不会受到损害弄成伤残的。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冬天,一个旅客有急事,要越过“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这名字很怪,是维吾尔族语,意思是“你进去了,别想再出来”。但是这匹能干的好骆驼,已经三次进出过这个鬼地方,肯定能够完成这个紧急而又艰难的任务的。

旅客虽然只有半百之年,可眉毛、胡子也都灰白了,走不上一里路,就会腰酸腿软,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是他携带的东西却很多:皮箱四只,竹笼两个,大小布包五个,行李一卷,木桶一对,铁锅一口,罐头食品二十听,加上他自己是个体重二百二十二磅的大萝卜式的矮胖子,别说骆驼,就是大象也难胜任呵。可是,这匹骆驼心地好,看见客人有困难,他二话没说,一口答应下来,保证把这个胖子旅客从大沙漠这一边安全地驮到那一边。

他们正要动身的时候,气象台发出寒潮警报:“旅客们请注意!今晚上有暴风雪,交通车停开,明天中午发车。”但是这个胖子要事在身,急不可待,非要当晚赶路不可。

骆驼看看旅客的愁眉苦脸,焦灼得坐立不安的样子,只得同意了,驮上所有的瓶瓶罐罐,还让胖子骑在他两个肉峰中间,既是一张舒服的座椅,又是一副稳妥的鞍兜,在暮色苍茫的傍晚,向大沙漠进发了。

骆驼身强力壮,既有技术,又有经验,而且性情温和,十分体贴旅客,一步一个脚印,走得很顺利。

月明星稀的良夜,忽然地星月无光,突然袭来一阵阵凛冽的寒风,挟带着飞沙走石,一会儿大雪纷纷扬扬,铺得白茫茫的一片。

胖子旅客头晕目眩,摔倒在雪地上,骆驼急急忙忙在他身旁趴下来,用他那巨大的躯体掩护着旅客,冒着暴风雪,直熬到天亮,才风停雪止。胖子依靠骆驼的体温,没被冻*,而且安然地出了沙漠,到达目的地。但是,骆驼的一条腿就这样被冻坏了!

他尽管瘸了腿,不自认为是个废物:“还有三条腿,每天还可以跑二三百里嘛!”

看哪,骆驼在大道上一颠一跛地走,远远地落在大伙儿的后面,可是他毫不灰心丧气,相信勤奋的劳动总是有报酬的。心里不住地叨念着:“若是我能寻到宝,我就把这宝献给大家,使得住在禽兽国里的公民们都能安居乐业,过轻松愉快的日子!……至于我,还没越过撒哈拉大沙漠,不算有什么成绩,‘不到长城非好汉’,做骆驼总得有这点儿志气!……”

话说飞禽走兽们,为了寻宝,狂奔猛跑,连飞带跳,个个像疯子一样,劲头十足。可是第二天,麻雀、斑鸠、刺猬、松鼠、狐狸、鸡和鸭,都觉得太吃力了,跑不动了。

第三天,没有肩胛的黄牛,胖熊和懒猴,他们没一点儿疲倦的样子,还大有力量可跑,只因为觉得寻宝太辛苦,不干了,还是回老家去的好。

第四天,寻宝的几乎少了一大半,连黑猩猩、黄羊、山猫、大象和犀牛,都自愿放弃得宝的机会,毕竟是老家舒服得多啦。

第五天,老虎和狮子都在为自己着想,伯宝被别人捷足先得,因此,一路上为了抢先,互不相让,好几回张牙舞爪地几乎打起架来。

有一回,狮子问老虎:“你是老几?能跑在我前头!”

老虎回答狮子:“我既不是老二,当然也不是老三,为什么不能跑在你前面?——真正岂有此理!”

狮子听了,肺都气炸了,说不出话来,怒吼一声。

老虎不买账,照样奉陪,也来一声长啸。

形势紧张,两个大家伙要动武了。但是他们都爱孩子,要在开打前先回头瞧一眼自己的孩子,但见他们彼此非常友好,亲爱,互相偎贴着,搂抱着,兴致勃勃地嬉戏着,还在路旁的草地上拍打,追逐,翻滚着。两个恶声相向,剑拔弩张的仇敌,不觉都看呆了,惭愧得低下头来,平息了怒气,避免了一场恶斗。

第六天,看来寻宝没什么把握,狼和豹也不时地发脾气,争吵得厉害,他们寻宝的动机本来不纯,无非是自私自利,蛮想独吞宝贝,好过养尊处优的生活,现在一连劳累了六天,一无所得,前途渺渺茫茫,意志动摇,心头懊恼,还容易生气。他们俩在同一条路上走,为了争宝,不免妒忌,早已你瞧不起我,我瞧不起你,各把自己的一股怨气、怒气,发泄到别的身上,大打出手,结果是豹给咬去了一段尾巴,狼给撕下了一只耳朵。彼此都斗得血淋淋的。

第七天,除了瘸一条腿的骆驼,还在一颠一跛地前进,别的禽兽都没有影子,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禽兽国里谁能寻到宝贝呢?”自以为能说人话,自作聪明的鹦鹉踌躇起来,她也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左思有想,最后也退出了寻宝的行列,躲到暗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中去了。

如今只有那骆驼,耐心地、不辞辛苦地、一颠一跛地独个儿地向前走,任凭风吹雨打,白天烈日晒,黑夜冷风刮,不时霜一阵雹一阵的,他总是昂着头,眨着重睑的眼,开合着裂开的鼻,不心焦,不泄气,不懈怠,不疲倦地踏踏实实地迈步向前!向前!

那是第三十一天的清早,当他在涉过两旁满是漩涡的险滩,挤过两山对峙的峡谷,一颠一跛地又走上了好几里坑坑洼洼的烂泥路,一阵清新的风,迎面吹来,前面豁然开朗。骆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昂头一望,呀!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竟能看到了这么样的好风光!——一片绿茸茸的草地,像绿油油天鹅绒的毯子。在这草坪的后面是个花团锦簇的花坞,但见彩蝶纷飞,百花怒放:红玫瑰、紫罗兰、白兰花、黄雏菊、金盏花、玉梨花……远处青山绿水,围绕着大片良田屋舍,真是一个好地方。

骆驼停下来:喝点儿水,吃点儿草,听听那从高岩上飞流直挂下来的山泉的轰鸣声,和山洞里长流着的小溪的淙淙声,互相应和着有节奏的交响乐;看看那一朵朵的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像那扬着白帆的船儿在航行,又像那白熊在北冰洋里游泳,听呀,看呀,呼吸着沁入肺腑的新鲜空气,身心非常舒畅。

他高兴得趴下来,躺在软绵绵的毯子似的草坪上,觉得无比的温暖;劳动后的休息,又感到无比的舒服。他晃了晃头,眨了眨眼,舒出一口长气,“我寻到了这样的好地方,不就是已经寻到了‘宝’了吗?”

“不,远方来的客人:宝——不在这个地方。”

骆驼听到了一个细小的声音在唤着他,寻声看时,一个小蚂蚁边搬运粮食,边向他招呼说话。

“难道这样好的地方还不是宝吗?”骆驼疑惑不解。

“不,远方来的客人,这地方不是宝,这地里也没有宝,只是一个学习、工作、生活的好地方。”

骆驼接着又听到一个粗哑的声音。这声音不是从地面上发出来,而是在空中荡动着,寻声看时,一个小蜜蜂边在玫瑰花丛中采蜜,边向他友好地解释。

“这样美好的地方还不是宝,那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宝了!”骆驼有点儿迷糊,也有点儿失望。

“不,你这个从远方来的客人,世界上是有宝的,你身上就有个宝!”机灵的告天子,从高空直飞落下来告诉他。

“啊哟,”骆驼大吃一惊,“我?我身上有宝?”他更加迷糊,怀疑,不停地眨巴一双大眼睛,抬起头来,想呀想的;低下头去,想了又想,却看到了那使劲钻土的蚯蚓。“呀!尽管这活儿很辛苦,要把大片泥土弄松,让庄稼种得好,可他干得真欢,多爱劳动哪!”不觉恍然大悟,“蜜蜂说得不错,这儿是个学习的好地方。我从劳动中寻到了这个宝,可不能得了宝,就丢了劳动在此地享福,不想回去了。我忘不了在那里长大的我的故乡,尽管那里是个生活艰苦的地方……”

他停了一下,低声地自言自语着:“*回去,我忘不了那些吃苦耐劳,奋斗不息的战友们,要和他们在一起,把沙漠改造成绿洲。我们已经有着深厚的战斗的友谊!——红柳啊,胡杨啊,沙枣啊,还有梭梭草啊,我在这儿深深地怀念着你们!……”

一个月以后,一只雄鹰在高空中奋飞,他那锐利的眼睛,望见沙漠里有一支驼队,末了的一个正是那一额一跛地走着的骆驼,驮在那驼峰中间的是一大堆沉甸甸的货物。他奋力一颠一破地走,和同伴们一道爬过长长的沙梁,向着漫无边际的沙漠*。如果雄鹰低飞点儿的话,就可以清晰地听到清脆的驼铃声,得令今!得令令!……

红嘴巴、绿羽毛的鹦鹉也听到了,她学着人们说的话:“这是‘前进!前进!……’的信号。”说着,自己也飞出了昏暗的密林,向着阳光明亮的地方拍着翅膀。

听!那无疑又是技蓝黑开叉大衣,穿雪白毛绒衬衫的燕子的声音:

哎哟哟,究竟是谁寻到了无价之宝啊?

有谁知道《唐歌》的结局吗

尾声

苏乔醒来的时候阳光正好,像是黄灿灿的金子,透过明亮的窗子洒在她的脸上,暖暖的,好似细小的触手,轻轻的抚摸着她苍白的几乎能看到血管的面颊。床头摆着大捧的花束,百合、康乃馨、玫瑰,还有人别出心裁的送了半人高的花篮来,向日葵扭着硕大的花盘向着窗口,喜气洋洋的,像是咧着嘴笑的畅快的孩子,医院的墙壁被粉刷成浅浅的绿色,和外面郁郁葱葱的花草一样,让人只看一眼,就觉得充满生机。

得知苏乔醒来的消息,很多同学都来医院探望她,病房里每天都很热闹,寒暄亲热,像是多年的老友,尽管苏乔和他们大多数人以前都并不熟悉,有的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他们告诉她,她已经昏迷三年多了,所有人都已经对她会醒来这件事不再抱有希望,就连她的父母也早就签字同意医院停*,若不是程默坚持,她可能早就*了。

同学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眼神很暧昧,大家都还清楚的记得当日苏乔是如何放弃逃生的机会一次又一次的搭救程默的,若不是为了他,苏乔也不会被子弹打中,险些丧命,在这样的和平年代里,这样的爱情简直太值得歌颂了。如今,故事的*角终于醒来,那么她若是不和痴心守护的男主角发生点什么,那简直是天理难容的罪孽。

大家还告诉她,程默回来之后就和仲妍分手了,仲妍毕业后迅速闪婚,移民加拿大,和以往的同学都断了联系,已是音讯全无。

群众们纷纷感叹,连绊脚石都自动退场了,真是皆大欢喜。

苏乔见到程默,是在她醒来后第四天的早上,她刚刚喝了大姐亲手煮的鸡肉粥,二姐怀了第二胎,大着肚子坐在陪护床上,颐指气使的指使二姐夫给苏乔剥桔子,他就突然冲进了病房,眼眶乌青,下巴上还有淡淡的胡茬,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抓着外套,看到苏乔的时候激动的向前踉跄了几步,眼角都红了。

窗子开着一扇,花园里有护士在帮助病人做复建,温柔的嗓音柔柔的飘进来。

程默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笑起来,是那种很真诚的笑,高兴、欣喜、满足,还有一丝终于放下了什么的安心,他走过来,说:“你醒了。”

苏乔也笑着说:“是,醒了,谢谢你。”

苏乔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终于被获准出院,学校为她申请了奖学金保研的机会,苏乔就这样又开始了平静的校园生活。平时上上课,跟着教授做做实验,日子过得很是清闲。家里几次催促她和程默的婚事,她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家乡那边已是大龄青年,父母急的不行,十次打电话有八次都要提到这件事。她以前总以为自己和家人的感情淡薄,没想到竟也有被父母*婚的一日,想来是这三年的生离*别,让全家人都份外珍惜如今的这份平安与宁静。

朋友偶尔也会笑着开她的玩笑,她辩解说她和程默并不是恋人关系,大家往往嗤之以鼻,说你当初险些为他*了,这三年你躺在床上当植物人,程默为了你几次和医院闹得不可开交,一副誓要共存亡的样子,你说你们不是情侣,这种鬼话谁会相信?

苏乔渐渐也就不再辩解了,偶尔程默会来接她一起吃饭,渐渐地两个人开始一起逛街、逛书店、看电影,有一次下大雪,他们一起吃完晚饭出来之后发现路上已经不能走车了,只好就近找了家酒店各自休息。第二天她回学校跟同住的女同学交代昨晚的去向,同学很理所当然的说“我知道你在程默家呀。”

苏乔才突然意识到,或者,程默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了。

可是,为什么却没了曾经所设想的那种欣喜与快乐?

十月的时候,他们和几个朋友开车去内蒙古组织了一次自驾游,草原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打草,虽是枯黄一片,却别有一番苍茫的雄壮。几个朋友都是自小生活在大都市,车开的飞快,马却是一次都没骑过,却惟独苏乔骑术颇佳,连地地道道的蒙古汉子都自叹不如,程默问她,怎么骑术这么好?是小时候学过吗?

苏乔含糊着没回答,内蒙古的天很蓝,有威风的鹰在天空中盘旋,天地广阔无垠,放眼望去,没有高楼,没有汽车,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建筑,让她恍惚间有一种诡异的不真实感,好像只要骑着马飞快的跑,就依旧能看到那铁锈般殷红的落日下绵延着的巍峨古老的城墙。

十月十二,苏乔请了一天假,赶到程默的家。她已经有了他家的钥匙,放下东西之后,她开始烧菜煮饭。都是些他爱吃的东西,她忙碌了一下午,程默到家时已是傍晚,苏乔笑眯眯的祝他生日快乐,程默看着满桌子的佳肴哭笑不得,说“苏乔,今天不是我生日,我的生日在夏天,你记错了。”

苏乔一瞬间有些愣,反应了好一会,才尴尬的在围裙上搓了搓手,说“是我记错了,那就当是我的生日,咱们一起吃顿饭吧。”

吃饭的时候程默说“苏乔我爸妈从国外回来了,过几天你们见一面吧。”

苏乔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了,又或者是根本没有回答,吃完饭刷碗的时候,她被锋利的刀子割伤了手,鲜血流出来,瞬间就被水冲掉了,血丝散在水里,落在青花瓷盘上,像是一条鲜艳的晚霞。

当天晚上,苏乔回到学校,去了图书馆。在这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纸质的图书已经越来越边缘化,尤其是这个时间,图书馆里冷冷清清,苏乔站在寥寥几部的唐史前,清瘦的手指一一划过老旧坚硬的书脊,默默的待了很久。

那些发黄的书页里,依旧没有有关苏晓禾的一字半句,李智云,也依旧是那个早夭在李家发迹之前的福薄人。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任何记录能证明她那段过去的真实性,好像那一切不过是她的一场梦,一场真实的,几乎让她怀疑现在的梦。

苏晓禾并不是什么女仙,她没有半点神力,平凡的和那世上的任何一个人没有什么两样,她并不能撒豆成兵,也不会百毒不侵,她会病会痛,更会伤心颓唐。那日离开之后,她并没有去长安,转而去了陇西一代行医治病。李智云从突厥回来之后,得知她下落不明,着实发狠的寻找了一段时间,累的她不得不放弃刚刚安定下来的生活继续往南去。李世民后来倒是来见了她一次,那时候他刚刚平了王世充,她下午无事,便在茶馆听说书先生讲他如何威风八面挥军进城的英姿,他就那样堂而皇之的穿过人群,径直走到她那桌坐下来,用她用过的杯子喝了口茶,硬邦邦的说“跟我回长安。”

晓禾用了很大的力气,才从他的眼皮子底下逃出来,后来想起来,怕也是他被她一次次逃跑闹得心灰意冷,不想再勉强她了。可是他这样的人,生来占有欲便出奇的强,即便是妥协退让了,也不愿意做的太明显,若不是晓禾后来发现自己包袱里多了很多金银钱财,怕是还要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逃生技能。

一年后,李智云大婚,娶了突厥王的小女儿,正式受封为鲁王,万夫人顺利上位,成了李渊的正妻,当朝皇后。李智云更在与窦建德的战争中立下大功,一时间风头之盛,更胜太子和秦王。

晓禾偷偷去了他的封地,也就是山东,在刚刚落成的鲁王府前,她还看到了她那位血亲上的亲姐姐。她虽然如愿以偿的嫁给了李智云,但看起来婚后生活并不如何快乐,李智云在长安朝堂上周旋,不管是否恩爱,那位突厥正妃或是作为妻子或是作为政治筹码都要留守京师,可是深受前朝旧臣拥护的前朝公主杨吉儿却被发配山东,守着偌大的一座鲁王府,寂寞度日。

十月十二,是李智云的生日,他却因为误将伤了腿的马送给李渊而遭到训斥,被遣回封地,他进城的那一日,晓禾站在人群中看着他,只觉得这世事恍惚的像是一出折子戏,而属于她的,早已散场。

十二月十三,西北战事又起,李世民首战失利,李智云复起,带兵离开山东。到了此时,历史彻底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就连这天下的战局,也彻底变了模样。

半个月后,苏晓禾*于一场肆虐全城的伤寒。临*前,她见到了李世民留在她身边,一直暗中看护她的一名男子,那人说已经去信给秦王,李世民已在路上,要她无论如何也要撑着见他最后一面。

晓禾到底还是没能撑到他来见她一面,又或者她自己也觉得见不见的没什么意义。

她就住在鲁王府对面的筒子巷里。这两年,李智云还在坚持着一直寻找他,经常会有人号称有她的消息上门求财,这些人有的成功骗了钱逃跑,然后鲁王府的下人们就会火气冲天的满城通缉那些骗子,有的则没那么走运,或是诈骗手段不太高,或是运气不大好,被揭穿之后,有的被法办,有的被痛揍,鲁王府门前,隔三差五就有这么一场热闹可看。

苏晓禾只是一个小姑娘,尽管经历的多了,多少了有了那么几分坚强的心志,但是说到底还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想要呆在离他近一些的地方,想要随时知道他的消息,尽管知道这辈子再也不可能相见,但是每当知道他还在寻找她时,她还是会有小小的欣慰和暗喜。多好,他还在找她,多好,他还没忘了她。

可是,从此以后,他就真的再也找不到她了。

她披着厚重的衣服,挣扎着走到院子里,月亮弯弯的,洒下清淡的银辉,一棵梅树种在院子里,花是粉红色的,在这样浓郁的夜色下,显得分外好看。昨晚刚刚下了雪,鞋子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她站在树下,仰着头向外望,隔了几重院落,几条街道,几片绵延的屋舍,鲁王府的灯火依旧那般明亮。她曾幻想过多次那里面的格局,哪里该有门槛,哪里该有回廊,哪里该有养着锦鲤和水草的小池塘,她在竹简上画着,想象着他的卧室,他的书房,他夜里提着灯笼走过的小径,那里该种满了洁白的梅花,夜风过处,恍若银雪,簌簌而下。

是了,就是那个方向,她踮起脚,望着那个灯火通明的地方,嘴角轻轻笑起来。有雪花落在她的脸上,她却也并不觉得冷。

她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他们相拥在一起,他像个孩子一样的痴缠着她,哄着她让她说“苏晓禾是李智云的”。那时候他们才刚刚刨白心迹在一起,她多多少少还有那么一点羞涩,被他缠的紧了,只得用蚊子般小的音量说了一句“苏晓禾是李智云的。”

“苏晓禾是李智云的。”

她轻轻的说,尽管不能陪着你,但是这颗心、这个人、这一辈子,都已经是你的了。

她*在了那个晚上,在声声炮竹声中,辞别了旧岁,也辞别了这似梦似幻的大唐。

然后,苏乔醒了过来,苏晓禾变成了一个梦。

生活,到底还是要继续下去吧。

一周之后,苏乔和程默的父母见了面。两位老人万里迢迢的从瑞士赶回来,他们早就听说了就是眼前的这个柔弱的女孩子救了自己的儿子,还没见面就已是对她一万分的好感,见了面之后,更是亲的好像一家人。

苏乔和程默的事似乎就这样定了下来,苏乔不想出国,程默也想留在国内发展,两个人就把新房买在了这座城市,买房子,装修,准备婚礼,这样一忙,就是小半年。苏乔偶尔闲下来,静静的看看程默,只觉得有些奇怪,第一次见到李智云的时候,她以为李智云就是程默,其实现在看看,两个人长的也不是完全一样,只是那时的她对程默并没有太熟悉,即便是偶尔见面,也不敢直视,留在心里的,不过是一个轮廓罢了。

如今细看,程默的面部线条相对柔和,李智云的颧骨却略高,程默的眉毛眼睛很温和,李智云的却是狭长凌厉的,而且李智云有胡人血统,鼻梁更高些,总之是不一样的。

程默的父母决定留在国内过年,叫苏乔不要回家了,苏乔还没答应,两家老人已经通了电话,她爸妈告诉她今年过年不要回家了,那份兴高采烈的劲儿,比当初知道她醒过来时还要开怀。

腊月二十七,苏乔和同学逛街,遇见了仲妍。

她依旧光鲜漂亮,化着精致的妆容,一头长发染的火红,即便是商场被办年货的群众们围的水泄不通,苏乔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仲妍看到她很意外,热情的邀请她去一起喝杯咖啡,苏乔想着左右也没事,就大方的答应了。

见苏乔康复,仲妍看起来也格外的高兴,一直重复着说“不太可思议”“太好了”这几句话。苏乔告诉她她就要和程默结婚了,仲妍闻言愣了片刻,随后很真诚的祝福了她。苏乔也从她嘴里得知她已经离婚两年了,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就生了下来,现在女儿已经两岁了,这次回国是来看父亲,后天下午就走了。

苏乔多少知道些仲妍和程默当初分手的过程,他们两人大学相爱,一直是很恩爱的一对,仲妍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为人却还是不错的。非洲那次事故之后,仲妍受了很大的打击,一直为自己当初抛下程默独自逃走而感到愧疚,终于承受不了这样的心理压力,主动要求分手。而苏乔那时则徘徊在生*线上,程默奔波于医院和仲妍之间,加上对苏乔的愧疚,终究还是选择结束那段感情。

回去的路上,又飘起雪来,这几年温室效应,南方已经很少下雪了,路人很开心,开车的人都停下来摇下车窗大呼小叫的。苏乔站在霓虹闪烁的都市里,默默的回忆起了很多事。

苏乔告诉程默仲妍的消息时,是第二天晚上,两人在程默家中吃完晚饭,程默送她回学校的宿舍。

要过年了,学校里没什么人,路灯也都熄了,静悄悄的。程默在抽*,那一星*火发出一小圈的光来,照在他的忽明忽暗的脸上,苏乔看不清他的表情,程默的*抽了一半就被他掐灭,他转过头来,他们坐的太近,*味喷在苏乔的脸上,他低声问:“苏乔,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苏乔说:“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空气里有一丝凝滞,安静的几乎能听到程默胸腔里那颗心脏跳动的声音,那么沉,那么有力,他的声音却比他的心跳更沉,语气里带着一丝捉摸不透的笃定。

“苏乔,你不爱我了,对吗?”

苏乔点头,很真诚的说:“是的,程默,我不爱你了。”

腊月二十九的下午,程默买了去加拿大的机票,追着仲妍而去。年三十的晚上,只剩下苏乔陪伴程默的父母过年,两位老人长吁短叹,不停的痛骂程默没良心,苏乔虽百般开解他们,并一再说明自己不介意,但他们看着苏乔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一副自己做了亏心事的样子,苏乔无奈,吃完饭就回了宿舍。

学校里空荡荡的,虽没有人,但是值班的保安还是应景的贴了些春联和福字,苏乔一个人静静的走在路上,天上的月亮照在雪地上,明晃晃的。

苏乔轻轻的笑起来。

“苏晓禾是李智云的。”

她低声说。

这个世上,只有一个李智云。

————完————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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