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二手房网?58同城二手房*信息
要买房,请问宜昌市公积金*如何办理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已全面实施*流程相应简化
一、住房公积金*材料:
1、身份证明(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1)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2)其他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家庭关系证明
(1)借款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1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成年子女作为借款人参与*额度计算的,提供以*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3、同时办理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可办理转账的工、农、中、建、交、招、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4、公积金缴存及*证明材料
有以下情况的,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情况证明》(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载)原件1份。
(1)主借款人调入宜昌城区缴存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
(2)主借款人及其他参与*额度计算的借款人未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住房公积金*流程:
1、纯住房公积金*流程
步骤一:预约时间:借款人通过网上或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预约办理*登记时间(网上自助登记跳过此步骤)。
步骤二:*登记:
①备齐所有材料,登录中心网站“个人*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注册或由开发企业代为注册,按照*作提示,自助办理*登记手续。
②所有借款人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登记手续。
步骤三:中心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向主借款人发送办理*发放手续的短信通知。
步骤四:*发放: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所有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抵押、提取、委托扣划还*手续。当日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实时将*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2、组合*
步骤一:*初审: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初审,确定*期限、*金额。中心开出《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
步骤二:*审批:借款人持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及办理银行*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受托银行对商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材料移交中心。
步骤三:*发放
等待通知:*发放当日,银行*资金及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时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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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能落户吗
可以落户。
买房落户:
1、外埠人员在武汉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的,由购房人写出落户申请书,自愿承担落户后所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可准予落户。
扩展资料
1、落户需满足4个资格条件
武汉市发改委人士介绍,积分入户是*的入户渠道。此前已施行的入户政策,如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才引进、亲属投靠、购买商品房、兴办私营企业等入户条件,仍按既有规定执行。
2、武汉市积分入户框架可概括为“4+11-4”。即:
(1)4个资格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11项加分指标: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居住证、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参加公益服务。
(3)4项减分指标: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刑事犯罪记录。
(4)具备以上资格条件、非武汉户籍的居民,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积分入户。
4、鼓励到新城区落户
(1)新闻通气会介绍,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搭建积分入户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还建立了公示制度,申请人经过公示环节后才能落户。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出现权力寻租问题。
(2)积分入户适用于武汉市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实行“先申请、后划线”。每年根据实际申请人数规模,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入户分值。与广州等城市类似,积分不设满分,没有上限。
(3)依据市人民*下达的年度入户指标,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于11月在市人民*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申请人积分分值相同的,依次按照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和在本市登记居住时间排序。
(4)根据复核情况,将达到积分入户规定分值,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于12月中旬在市人民*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布。
(5)不同的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的差别,其入户分值、指标数量也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将偏向于鼓励到人口密度较小的新城区落户。
参考资料:人民网-武汉积分入户10月1日起网上申请落户需满足4个资格条件
宜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条件+渠道+材料)
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缴存地在城区的,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和夷陵区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缴存地在县市的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5.购房类型:
购自住商品房现房
①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异地购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购自住商品房期房
①购房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②购房合同;
③购房发票。
购自住二手房
①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与商业*合同原件;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和购房合同。
购自住拍卖房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
购买宜昌区域以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簿原件或近12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②无法现场核实的,提取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和《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通过借款合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手机APP等方式核实购房行为属实的,则不需填写。
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是指购买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等。
2、需申请公积金*的,*和提取应同时办理手续,以免影响*额度计算。
3、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的,不得再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但可提取还*。
4、缴存地在城区的,根据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内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缴存地在县市的,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家庭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
5、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6、提取有效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内或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7、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8、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9、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异地购房提取需提供不动产产权证原件。
外地人在宜昌购房*需要办理哪些,怎么买房
2019年9月25日,宜昌市人民**发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在宜昌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经常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一、外地人迁入宜昌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1、通过投靠夫妻、子女、父母等拥有海口户籍的直系亲属申请落户;
2、通过公务员调动、工人调动、人才流动申请落户;
3、通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或有户口名额的企业*申请落户;
4、引进人才落户;
5、大中专院校生落户;
6、随军家属落户,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军队文职人员落户;
7、华侨、港澳居民、*同胞定居落户,离退休人员回原籍落户。
二、*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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