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人才网 2014年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教师招聘269人公告
广东省潮南区是保仓吗
这个是肯定的。目前汕头市潮南区有五百多个教师的工资才1000,还得交社保医保什么的,一个月到手才八百块而已。以下是他们致给*的的信:致广东*汪洋同志,虽然您不大可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本文,但还是得向您和广大的群众们诉说我们这批人的血和泪。以下内容是我们这批转岗人员的真实写照,没有半点虚假,或者这与您在省里听到的汇报可能会有出入,但这确确实实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窘境。
2008年在您了解到像广东省这样一个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发达大省还存在着这么多的代课教师,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三年内把代课教师的问题通过两次“代转公”和一次“代转岗”解决。我们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心想这么多年努力的工作终于有了头了,我们也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一名人民教师了。但随之而来的门槛条件却令我高兴不起来,要参加“代转公”考试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而要认定教师资格证就必须有中师或大专以上学历,显然对于学历不达标的我们来说现在已经太晚了,即便立刻去参加函授也需三年才可以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再认定教师资格,当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代转公”考试已经结束了,这样像我这类人已经与公办教师无缘了。
错过了“代转公”还有“代转岗”,我们满怀希望,没能“转公”,“转岗”应该也不错,好歹*也有承认有我们这样的一批人。“代转岗”的考试并没有设置多少门槛条件,只需2008年9月1日前在岗并已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备案,现仍在公办中小学岗位上代课的人员,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也没有学历的限制。“转岗”指的是转为“后勤服务人员”,但在我们这种地方,连教师都不够用,要那么多“后勤服务人员”有何用处,其实也是以工代教,领着“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做的却是教师的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计生审查、考核、公示后,我们终于成了一名“后勤服务人员”,但随着“代转岗”及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的推进,我们这批被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确认的转岗人员才发现“转岗”和“转公”简直是天差地别。
2010年12月28日潮南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潮南教发[2010]115号),其中对转岗人员管理及待遇做了明确规定:转岗人员为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人员,不占教育事业*,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确认。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岗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人社局鉴证。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工资为人月100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区财政负责。首次合同限期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不变。期满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重新核定工资额。不续聘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粤教师〔2010〕13号文件规定执行。此项规定中,转岗人员没有事业*,实行合同制,也即是说和公办教师存在本质区别,不能享有公办工资、退休工资、*亡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等。工资为人月1000元,合同限期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不变,而现时潮南区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已经达到了2100左右,我们的工资还达不到公办教师的一半,而且公办教师还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一级工资,遇上提高绩效工资的话一次可以提高200-300元,听说汕头特区扩大到全区之后,公办教师将从2012年开始增加特区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600多元,也就是说从2012年开始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将达到2700元左右,而我们却是三年内工资不变,在这个CPI每月同比上涨6%的社会,请问三年后的物价水平会是怎样的呢,而这区区的每月1000元的转岗人员工资从2011年8月份签证合同以来到现在2011年11月了还不见踪影,4个月的工资只有4000元,区财政不会连这区区的每人4000元都拿不出来吧,还是想放在银行里生利息呢。饱汉不知饿汉饥,领导们大概不会把这小小的1000元看做什么,随便去吃一顿都不只这个数了,去省里出个差来回车费、食宿费都远远不只这个数,而我们这些人却是要靠着这1000元来养家糊口,每天的柴米油盐都要靠这1000元。现在上级没有拨款,学校自然也不会给我们发工资,很多老师都靠借钱过日子了,而最心酸的是从2011年10月开始每月还得上交社保医保195元多,没有领到工资却还得倒贴钱,无形中1000元又成了805元不到,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都提到3500元了,而我们的工资乘以4还达不到起征点,况且这每月的805元还遥遥无期。
2011年9月份,在区教育局的布置下,开展了转岗人员社保医保的参保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并补缴历年社保的工作。本来这应当是一件好事,但听了上级的布置,我们这批转岗人员怎样也高兴不起来。针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对个人进行教龄核查,核查多少年教龄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850元)计算,一年中超过6个月算一年,不到6个月算半年,比如5年7个月算6年,得到的补偿为6*850=5100,再发一次性的失业补偿金1710,合计6810元。如果要投社保的话按教龄从5年7个月前一直补缴到2011年10月,单位部分由*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可以用这补偿的6810元来补缴个人部分,补缴之后可能还有剩余。如果不想要投社保的话可以申请自动放弃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即可以领到6810元,然后与单位解除关系。而*对我们这批转岗人员却是区别对待的,在潮南教发[2010]115号中规定: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区财政负责。也即是说补缴社保中的单位部分由区财政负责,个人部分由自己负责。转岗人员因为没有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得不到教一年补一个月工资(850元)和一次性的失业补偿金1710元,也就是说同样为教了5年7月的转岗人员将得不到6810元,但补缴社保的钱还得从自己的破口袋里掏出来,而且还必须得交,试问一下一位教了5、6年代课教师,之前每个月工资从最初的每月500元到最近的每月800元,有能力拿得到这笔钱吗?我们不用吃饭吗?不用穿衣吗?任教时间长的老师最多要交10000多元,这样的政策合理吗?看到这样的政策,那些转岗的老教师心都碎了,有些人哀气叹气,有些人破口大骂,反差怎么那么大,解除劳动关系的交完社保还可以拿到钱,而我们一分没得还要往里倒贴钱,好多转岗的老师都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考上,现在交也不是,不交也不是,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大部分转岗的老师会选择解除关系。
而与我们一墙之隔的汕头市潮阳区,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潮阳区和潮南区本是一家,由潮阳市划分为两个区,两个兄弟区之间本来在政策上和福利上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为原来是一个市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比较,而在这次的“代转岗”中却是大相径庭。首先,潮阳区将转岗人员定性为有事业*的普通工人身份,这一点跟潮南区的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就有本质上的区别,可以享受公办人员的所有待遇,工资上虽然比专业技术人员少,但也达到1400元左右,而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还可以正常晋升,提高工资标准时也可以跟着提,退休有退休工资、*亡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等。还可以通过评职称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聘任后和公办教师一样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从转岗之后开始交社保,之前不再补缴,不用为补缴社保拿不出钱而发愁。潮阳区的转岗教师真真正正感受到原来转岗也是不错的,起码以后还是机会的,可以安心任教。而同为转岗教师的我们却安不下这份心,是取是舍,是去是留,这样的一份工作还不如去工厂打工,工地里的杂工一天都要100多元,一个月工作8天工资比我们一个月拿到的工资还要多,而我们还美其名曰是*批准的转岗教师,何其讽刺。我们要求的也不多,如果能像潮阳区一样对待我们这批转岗人员,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经过了两次“代转公”和一次“代转岗”之后,我们这个区的教师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代课教师还是继续存在,只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用词“临工人员”,请问“临工人员”和“代课教师”有什么不同呢?区别还是有的,以前“代课教师”还得造册上报教育局,而现在的“临工人员”却没有,*的报告里已经没有“代课教师”,因为上级的要求是到2011年4月底之前要解决代课教师这个问题,所以不能出现“代课教师”这个名词。学校要办下去必须得有教师,而新老师的供给不足加上正常的退休和辞职、调出的老师,其实公办教师并不能满足现时学校的需要,学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临时聘用原来的代课教师,而且临工的工资是学校自己发的,每月都可以正常领取,而我们这些所谓的转岗人员却还得借钱过生活。代课教师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的不负责任,用一个公办教师的工资来聘用2-3个代课教师为学校工作,可以节省下大笔的资金,如果*真的想把教育搞好,加大投入的话,首先就应该提高教师的待遇,增加招收新教师的名额,现在每年的大专毕业生都供过于求了,如果想招新教师还怕招不到人吗?所以说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根本就没有做到,只是转换成另外一种形式的代课。
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社会,*不应当想着怎样封杀人民的言论,身正不怕影斜,如果*办事办得好的话,人民自然就拥护。口口声声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换来的只是一句空话,实实在在的提高教师待遇才是硬道理。现在同事的公办老师很多都把教育事业当做副业,有时间还是找其它门路,像这样的教育事业能培养出人才吗?
扩展阅读:
汕头潮南区教师医保
这个是肯定的。目前汕头市潮南区有五百多个教师的工资才1000,还得交社保医保什么的,一个月到手才八百块而已。以下是他们致给*的的信:致广东*汪洋同志,虽然您不大可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本文,但还是得向您和广大的群众们诉说我们这批人的血和泪。以下内容是我们这批转岗人员的真实写照,没有半点虚假,或者这与您在省里听到的汇报可能会有出入,但这确确实实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窘境。
2008年在您了解到像广东省这样一个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发达大省还存在着这么多的代课教师,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三年内把代课教师的问题通过两次“代转公”和一次“代转岗”解决。我们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心想这么多年努力的工作终于有了头了,我们也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一名人民教师了。但随之而来的门槛条件却令我高兴不起来,要参加“代转公”考试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而要认定教师资格证就必须有中师或大专以上学历,显然对于学历不达标的我们来说现在已经太晚了,即便立刻去参加函授也需三年才可以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再认定教师资格,当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代转公”考试已经结束了,这样像我这类人已经与公办教师无缘了。
错过了“代转公”还有“代转岗”,我们满怀希望,没能“转公”,“转岗”应该也不错,好歹*也有承认有我们这样的一批人。“代转岗”的考试并没有设置多少门槛条件,只需2008年9月1日前在岗并已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备案,现仍在公办中小学岗位上代课的人员,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也没有学历的限制。“转岗”指的是转为“后勤服务人员”,但在我们这种地方,连教师都不够用,要那么多“后勤服务人员”有何用处,其实也是以工代教,领着“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做的却是教师的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计生审查、考核、公示后,我们终于成了一名“后勤服务人员”,但随着“代转岗”及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的推进,我们这批被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确认的转岗人员才发现“转岗”和“转公”简直是天差地别。
2010年12月28日潮南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潮南教发[2010]115号),其中对转岗人员管理及待遇做了明确规定:转岗人员为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人员,不占教育事业*,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确认。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岗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人社局鉴证。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工资为人月100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区财政负责。首次合同限期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不变。期满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重新核定工资额。不续聘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粤教师〔2010〕13号文件规定执行。此项规定中,转岗人员没有事业*,实行合同制,也即是说和公办教师存在本质区别,不能享有公办工资、退休工资、*亡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等。工资为人月1000元,合同限期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不变,而现时潮南区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已经达到了2100左右,我们的工资还达不到公办教师的一半,而且公办教师还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一级工资,遇上提高绩效工资的话一次可以提高200-300元,听说汕头特区扩大到全区之后,公办教师将从2012年开始增加特区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600多元,也就是说从2012年开始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将达到2700元左右,而我们却是三年内工资不变,在这个CPI每月同比上涨6%的社会,请问三年后的物价水平会是怎样的呢,而这区区的每月1000元的转岗人员工资从2011年8月份签证合同以来到现在2011年11月了还不见踪影,4个月的工资只有4000元,区财政不会连这区区的每人4000元都拿不出来吧,还是想放在银行里生利息呢。饱汉不知饿汉饥,领导们大概不会把这小小的1000元看做什么,随便去吃一顿都不只这个数了,去省里出个差来回车费、食宿费都远远不只这个数,而我们这些人却是要靠着这1000元来养家糊口,每天的柴米油盐都要靠这1000元。现在上级没有拨款,学校自然也不会给我们发工资,很多老师都靠借钱过日子了,而最心酸的是从2011年10月开始每月还得上交社保医保195元多,没有领到工资却还得倒贴钱,无形中1000元又成了805元不到,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都提到3500元了,而我们的工资乘以4还达不到起征点,况且这每月的805元还遥遥无期。
2011年9月份,在区教育局的布置下,开展了转岗人员社保医保的参保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并补缴历年社保的工作。本来这应当是一件好事,但听了上级的布置,我们这批转岗人员怎样也高兴不起来。针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对个人进行教龄核查,核查多少年教龄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850元)计算,一年中超过6个月算一年,不到6个月算半年,比如5年7个月算6年,得到的补偿为6*850=5100,再发一次性的失业补偿金1710,合计6810元。如果要投社保的话按教龄从5年7个月前一直补缴到2011年10月,单位部分由*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可以用这补偿的6810元来补缴个人部分,补缴之后可能还有剩余。如果不想要投社保的话可以申请自动放弃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即可以领到6810元,然后与单位解除关系。而*对我们这批转岗人员却是区别对待的,在潮南教发[2010]115号中规定: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区财政负责。也即是说补缴社保中的单位部分由区财政负责,个人部分由自己负责。转岗人员因为没有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得不到教一年补一个月工资(850元)和一次性的失业补偿金1710元,也就是说同样为教了5年7月的转岗人员将得不到6810元,但补缴社保的钱还得从自己的破口袋里掏出来,而且还必须得交,试问一下一位教了5、6年代课教师,之前每个月工资从最初的每月500元到最近的每月800元,有能力拿得到这笔钱吗?我们不用吃饭吗?不用穿衣吗?任教时间长的老师最多要交10000多元,这样的政策合理吗?看到这样的政策,那些转岗的老教师心都碎了,有些人哀气叹气,有些人破口大骂,反差怎么那么大,解除劳动关系的交完社保还可以拿到钱,而我们一分没得还要往里倒贴钱,好多转岗的老师都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考上,现在交也不是,不交也不是,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大部分转岗的老师会选择解除关系。
而与我们一墙之隔的汕头市潮阳区,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潮阳区和潮南区本是一家,由潮阳市划分为两个区,两个兄弟区之间本来在政策上和福利上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为原来是一个市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比较,而在这次的“代转岗”中却是大相径庭。首先,潮阳区将转岗人员定性为有事业*的普通工人身份,这一点跟潮南区的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就有本质上的区别,可以享受公办人员的所有待遇,工资上虽然比专业技术人员少,但也达到1400元左右,而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还可以正常晋升,提高工资标准时也可以跟着提,退休有退休工资、*亡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等。还可以通过评职称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聘任后和公办教师一样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从转岗之后开始交社保,之前不再补缴,不用为补缴社保拿不出钱而发愁。潮阳区的转岗教师真真正正感受到原来转岗也是不错的,起码以后还是机会的,可以安心任教。而同为转岗教师的我们却安不下这份心,是取是舍,是去是留,这样的一份工作还不如去工厂打工,工地里的杂工一天都要100多元,一个月工作8天工资比我们一个月拿到的工资还要多,而我们还美其名曰是*批准的转岗教师,何其讽刺。我们要求的也不多,如果能像潮阳区一样对待我们这批转岗人员,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经过了两次“代转公”和一次“代转岗”之后,我们这个区的教师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代课教师还是继续存在,只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用词“临工人员”,请问“临工人员”和“代课教师”有什么不同呢?区别还是有的,以前“代课教师”还得造册上报教育局,而现在的“临工人员”却没有,*的报告里已经没有“代课教师”,因为上级的要求是到2011年4月底之前要解决代课教师这个问题,所以不能出现“代课教师”这个名词。学校要办下去必须得有教师,而新老师的供给不足加上正常的退休和辞职、调出的老师,其实公办教师并不能满足现时学校的需要,学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临时聘用原来的代课教师,而且临工的工资是学校自己发的,每月都可以正常领取,而我们这些所谓的转岗人员却还得借钱过生活。代课教师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的不负责任,用一个公办教师的工资来聘用2-3个代课教师为学校工作,可以节省下大笔的资金,如果*真的想把教育搞好,加大投入的话,首先就应该提高教师的待遇,增加招收新教师的名额,现在每年的大专毕业生都供过于求了,如果想招新教师还怕招不到人吗?所以说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根本就没有做到,只是转换成另外一种形式的代课。
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社会,*不应当想着怎样封杀人民的言论,身正不怕影斜,如果*办事办得好的话,人民自然就拥护。口口声声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换来的只是一句空话,实实在在的提高教师待遇才是硬道理。现在同事的公办老师很多都把教育事业当做副业,有时间还是找其它门路,像这样的教育事业能培养出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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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教师招聘26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和区*政班子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区高(完)中、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下称区职教中心)、初中学校(含山区、边远农村小学,下称山、边小学)、公立幼儿园*及学科(岗位)需求情况。现将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安排
计划招聘新教师269名。
(一)公开招聘高(完)中学校教师49名(详见附表1)。
(二)公开招聘初中学校(山、边小学)教师168名(详见附表2)。
(三)公开招聘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公益二类)教师16名(详见附表2)。
(四)公开招聘区职教中心教师36名(详见附表4)。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高(完)中学校教师:2012年至2014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初中学校(山、边小学)教师:2012年至2014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2012年至2014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区职教中心教师:2012年至2014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2012年安排在我区“三支一扶”,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2014年*“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面试和考核合格,已与我区高(完)中学校签约,予以聘用13名。
(二)2012年至2014年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予以聘用32名。
(三)剩余名额通过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1.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于2014年7月30日在潮南区教育信息网、潮南区人才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9日至8月11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潮南区东山中学(即广汕公路峡山街道东山路段,区教育局、区检察院门口往北200米处)。*:0754—87795462。
3.报名要求
(1)所有应聘者(含经面试、考核合格和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或代管人事关系的,应提供相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簿为依据,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户口迁移或变更等的有效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报名时缴交考务费90元。
(2)报考区职教中心的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考生,须本人在被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填报学科(岗位)。按设置什么学科,招考什么专业的原则,招考学科专业对口的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考生应以《报到证》、毕业证书注明专业(方向)为依据,按所学专业填报到学科(详见附表5)。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可从网站下载打印或报名时领表并认真填写。
4.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高(完)中学校、区职教中心,初中学校(山、边小学)、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试卷分别命题。同一时间考试。考试为综合一卷,满分为120分。内容分二方面: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80分),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二是《教育法》、《教师法》(占4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指定具体版本或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7日,笔试地点:汕头市六都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各学科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确定入围人选
(1)按考生报考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及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学科入围人选。
(2)报考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的考生,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出现未录满额时,空出学科的名额,分别以全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为范围。从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报考学科和缺额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以学校工作环境条件优、次排序(详见附表6),进行调剂补录,额满为止。
(3)经学科调剂补录后,报考具体学校学科(岗位)仍出现未录满额时,空出学科(岗位)的名额,分别以全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为范围,从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报考学科类别,即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详见附表1、2),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以学校工作环境条件优、次排序(详见附表6),进行调剂补录,额满为止。
(4)若入围考生末位成绩并列时,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如“两学”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教育法》成绩高者优先。再出现相同时,确定为共同入围。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含经面试、考核合格和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方法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区职教中心的教师。人员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使用教育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按*、省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为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的教师,按《汕头市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聘员手续。使用教育事业单位*。聘员的岗位管理、考核、工资晋升等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聘员的职业年金管理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其中聘用在山区、边远农村小学须服务满3年以上。
新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信息公开
笔试结束3天内对外公布成绩,7天内公布确定入围人选。拟聘用人选公示等招考信息可在潮南教育信息网、潮南人才网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754—87797402
原标题: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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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高(完)中学校教师学科(岗位)表》
2、《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学校(山、边小学)、陈店镇幼儿园教师学科(岗位)表》
3、《报考学科与考生所学专业对应目录表》
4、《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学科与考生所学专业对应表》
5、《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6、《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调剂补录排序表》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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