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建设网 如何查看湖北建筑厅公示
湖北省优质工程
怎样的工程才能被称为湖北省优质工程?湖北省优质工程有哪些?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湖北省优质工程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湖北省优质工程一般是指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负责组织。以供参考。
湖北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室,与省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委会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湖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
一、在本省范围内,凡列入*、省、市(州)、县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000m2
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
2
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M2
(县市3000 M2
)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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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湖北建筑厅公示
在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jz.whtj.gov*/)上可以查看湖北省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
该信息平台用于发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的通知和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申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有关的单位,通过该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2.企业资质管理:在该平台上进行企业资质申请、核准、更新等*作。
3.工程备案:施工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施工工程备案*作,监理单位则进行监理备案*作。
4.工程质量监督:该平台上发布工程质量监督的结果,每个工程在工程周期内都要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5.信用评价管理:该平台上统计企业的工程质量信用得分,评估其在行业内的信誉度。
要查看湖北省建筑工程的公示信息,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作:
1.进入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2.在网站上方的导航栏中选择“公示公告”。
3.选择想要查看的公告类型,并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
4.点击相应的公示标题,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5.如果需要打印或下载公示材料,可以在相应页面中找到打印或下载按钮。
通过以上步骤,用户可以方便地查看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公示。同时,在该平台上也可以进行建筑工程的申报、备案、评价等*作,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建筑工程管理服务。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是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施工安全监督方式及内容
施工安全监督方式为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应由监督机构委派2人及以上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实施。监督机构对监督对象实施差异化管理。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按规定办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情况;
(二)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
(三)制订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情况;
(四)按规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
(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情况。
(六)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真实的勘察文件,制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三)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监理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情况;
(二)按要求配备监理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证照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四)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五)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专项方案论证及方案验收情况;
(六)按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督促隐患整改情况;
(七)向有关单位报告项目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情况。
(八)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施工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施工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及安全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情况;
(三)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实施一体化管理情况;
(六)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清单*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七)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八)开展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九)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安全性能及使用管理情况;
(十)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公示和处置情况。
(十一)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及时查实涉及项目施工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权限依法实施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应规范、准确、完整、及时,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和资料。
监督人员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监督机构实施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责任主体提供有关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施工;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依法实施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向社会公布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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